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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權利公約法規檢視工作流程(衛生福利部)

2021-01-15

兒童權利公約法規檢視工作流程(衛生福利部)
法令依據: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第 9 條

工作流程

兒童權利公約法規檢視工作流程(衛生福利部)<br />法令依據: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第 9 條流程圖,內容如104 年度的第三點工作流程文字所敘述

工作內容
壹、104 年度:
一、工作目標:建立優先檢視法規清單。
二、執行單位:中央各部會(以下簡稱各部會)。
三、工作流程:
(ㄧ)成立 CRC 工作小組:各部會自行運用人權工作小組或指派權責單位,以進行兒童權利公約之法規檢視作業。
(二)蒐集民間團體優先檢視法規清單。
(三)研擬並彙整優先檢視法規清單、修法期程,提交CRC工作小組審查。
(四)CRC工作小組邀集相關機關及民間團體召開審查會議,確認優先檢視法規清單。
(五)各部會應將優先檢視法規清單提送本部彙整。
(六)配合本部所提優先檢視法規清單自行檢視命令及行政措施。
(七)由本部彙整後送行政院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以下簡稱行政院兒權小組)核定。
(八)進行優先檢視法規清單之修正、廢止或新增。

工作流程
兒童權利公約法規檢視工作流程(衛生福利部)<br />法令依據: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第 9 條流程圖,內容如105 至 108 年度的第二點工作流程文字所敘述

貳、105 至 108 年度:
一、工作目標:
(一)列管各部會修正優先檢視法規修法清單進度,106 年全面完成修法作業。
(二)列管各部會法規檢視清單修法進度:

  1. 105年:法律案。
  2. 106年:命令案。
  3. 107年:行政措施案。

(三)列管各部會修正檢視法規修法清單進度,108年全面完成修法作業。
(四)審查各部會法規檢視之爭議案件。
二、工作流程:
(一)列管各部會分年法規檢視進度:列管各部會分年檢視法規並提報至 GPMnet 客製化 CRC 系統填報之進度,並於每季提報行政院兒權小組。
(二)針對各部會提報法規檢視清單之爭議案件召開審查會議:

  1. 各部會分年研提法規檢視清單,本部就各部會具疑義、爭議之案件召開審查會議,俾利各部會釐清修法責任,確實建立清單。
  2. 倘經審查會議,仍對法規是否符合兒童權利公約之規定存有疑義,則由本部彙整提至行政院兒權小組審查。
  3. 倘該疑義清單須修正,即請部會將法規登錄至 CRC 客製化填報系統,並由本署持續列管至修正完竣止。
‌相關文件
兒童權利公約法規檢視工作流程(衛生福利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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