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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兒少法公告

裁罰日期
2022.08.26
縣市名稱
台中市
裁罰對象
行為人
黃邦南
裁罰依據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7條
違法條文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
處分內容
罰鍰(元)100,000元
公布姓名或名稱
事實摘要
受處分人為本市國民小學教師,對兒少有身心虐待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