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兒少法公告
裁罰日期
2022.06.07
縣市名稱
台中市
裁罰對象
行為人
張寶月
張寶月
裁罰依據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7條
違法條文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
處分內容
罰鍰(元)90,000元
公布姓名或名稱是
公布姓名或名稱是
事實摘要
受處分人為本市國小教師對兒少有身心虐待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