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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資料說明

資料名稱
地方檢察署辦理刑法第242條案件統計
資料定義

一、刑法第242條:Ⅰ. 移送前二條之被誘人出中華民國領域外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Ⅱ.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二、偵查終結起訴係指檢察官偵查犯罪事實,蒐集證據,確定涉案被告之犯罪行為成立後,依法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法院對特定案件進行審判者;執行裁判確定有罪係指經法院終審裁判確定科處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等刑及依刑法第61條免除其刑,經移送檢察機關執行者。

提供機關
法務部
更新時間
一、 更新頻率:每年。
二、 最近更新時間:2022年1月。
分析說明

一、2017年至2021年偵查終結起訴人數:
刑法第242條案件偵查終結起訴人數各年均未滿5人,2021年為2人。

二、2017年至2021年執行裁判確定有罪人數:
執行刑法第242條案件裁判確定有罪人數僅2017年及2019年各1人,均為女性,年齡皆為20歲以上至30歲未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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