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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兒少法

※本專區案件由地方政府裁罰及登錄
裁罰日期
2022.06.20
縣市名稱
台中市
裁罰對象
行為人
邱靖芳
裁罰依據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7條
違法條文
違反第49條第1項第12款規定
迫使或誘使兒少處於生命、身體易發生立即危險或傷害之環境
事實摘要
受處分人為本市居家托育人員,使兒少處於易發生立即危險之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