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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兒童及少年諮詢代表遴選 10日截止收件

  • 建檔日期:202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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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日報 發布日期:2023/06/05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由金門縣政府、金門縣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中心主辦的一一二年兒童及少年諮詢代表遴選實施計畫,旨在提升兒童及少年社會參與,培植表意權,為自我福利與權益發聲,預計擇優正取十五名,備取若干名,採單位推薦及自我推薦兩種方式,至六月十日止,相關推薦報名表單填寫完畢後,請連同相關佐證資料,以掛號寄送或親送至金門縣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中心。

這項計畫係社團法人金門縣青少年暨兒童關懷協會承辦,並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五條第一項及第十條第二項規定、一一二 年度金門縣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中心委託專業服務辦法辦理,目的在透過培力課程,認識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立法精神與內涵,了解政策與法規之形成與落實,並讓兒童及少年能提供適宜建言的經驗及機會。

至於兒少諮詢代表遴選代表人數、任期及遴選原則:(一)、遴選名額:兒少諮詢代表設置以十五人為原則,任期自錄取日起至一一三年六月底(完成任期將給予時數證明及證書)。(二)、遴選對象:兒少諮詢代表遴選時應兼顧年齡、性別、族群、身心障礙及區域分布之平衡及公平、公開等原則,其中單一性別代表人數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三)、遴選年齡:金門縣兒少諮詢代表應為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金門縣縣民,並以關心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議題且有興趣,並具有參與公共事務、志願服務或社會公益團體活動之經驗者為佳。

有關諮詢代表任務包括:(一)、出席金門縣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中心辦理之相關培訓課程。(二)、列席本縣兒童及少年福利促進委員會會議。(三)、出席兒少諮詢代表定期會議及臨時會議。(四)、蒐集兒童及少年意見。(五)、會議時參與表達意見或提出報告。(六)、參與兒少權利宣導規劃與執行。

另其報名方式:(一)、報名時間至六月十日止(郵戳為憑)。(二)、報名方式採單位推薦及自我推薦兩種方式:1、單位推薦:由學校、兒童及少年相關社會公益組織推薦。2、自我推薦:由兒童及少年自我推薦。(三)相關推薦報名表單填寫完畢後請連同相關佐證資料(參與公共事務、志願服務、社會公益團體活動之經驗),以A4規格紙張裝訂整齊(所送資料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底),掛號寄送或親送至金門縣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中心(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七號七樓)。

此外,金門縣兒童及少年諮詢代表遴選遴選審查分為初審及複審:(一)初審:由金門縣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中心先進行資格初審,資格符合者通知進行複審。(二)複審:金門縣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中心將組成遴選小組進行書面審查及面試,採擇優錄取,預計正取十五名,備取若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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