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

如何判定兒童最佳利益?第三方鑑定人 可協助法官栽量

  • 建檔日期:2024-02-23
  • 閱覽次數:322
家事法庭還有類似第三方鑑定人的「程序監理員」能聲請。

2024/02/23 05:30 自由時報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家事法庭上常考量「兒童的最佳利益」,未成年兒童的意見很重要,但有時無法順利溝通,或部分兒童為符合家長期待,有不同的答案。律師陳佩琪說,家事法庭還有類似第三方鑑定人的「程序監理員」能聲請,他們受過專業訓練,由法院選派,聲請獲准後,會提出鑑定報告,協助法官探知兒童的最佳利益。

程序監理員 提鑑定報告

在「暖爸遷戶籍」的暫時處分裁定中,沒有列出兒童的意見。陳佩琪說,暫時處分類似民事的假執行,由法官裁定家長的行為,通常是由一件訴訟案中分出來的,但因為家事法庭涉及少年或隱私,多數不會公開,因此很難從裁定中窺見案件全貌,另外,沒有公開在判決書的內容,不代表法官不會詢問、採納兒童的意見。

但到底什麼才是兒童的最佳利益?法官必須從客觀的證據去衡量,陳佩琪說,在家事事件法立法後,該法十五條規定,當孩童與父母有利益衝突的疑慮時,或是父母無法替孩子行使代理權,或為了保護孩子的利益時,家長就能付出報酬,聲請「程序監理員」,了解孩子的需求,例如兒童有身心障礙,根本無法表達,那父母就能聲請「程序監理員」做鑑定報告。

程序監理員受過專業訓練,法院可以從社福機關、機構的人員,或律師公會、社工或其他類似公會所推薦的人員,具有性別平權意識、尊重多元文化,並有處理家事事件相關知識的適當人員,列冊、受訓並選任為程序監理員。

陳佩琪說,如果認為聲請程序監理員太麻煩,或是在聲請條件不足的情況下,可以帶孩子去適當的兒童身心科診所,請求專業醫師的評估,評估結果也能提供給家事法庭作為法官評估最佳利益的依據。

【照片:報導單位資料照】

相關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