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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兒童權利公約 徵選「兒少代表」政策參與

  • 建檔日期: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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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兒童權利公約 徵選「兒少代表」政策參與

客家電視 更新於 03月29日19:32 • 發布於 03月29日19:00 • 陳郁心 徐榮駿 蔡奕輝 桃園.臺北

幫助兒少發聲,除了需要家長、老師,轉換角度、同理以待之外,在政策面上,中央到地方則增設「兒少代表」,落實「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中的保障兒少表意權,儘管各縣市徵選條件,年齡規定都不一,但幾乎是廣納多元背景的兒少,加入政策討論,除了能夠補足以往,缺乏兒少觀點的政策,還能讓未來的主人翁,學習審議式民主的內涵。

「在歸於特教學生的課程,還有一些輔導方面,可以再被拿出來做討論。」

放膽講出在意的議題,和其他兒少代表們討論,希望市府改善。

「我想要跟大家敘述,我想關注的議題就是說,國中生權益的問題。」

他們是桃園市的兒少代表,25名年齡介於12到18歲的成員,來自新住民、弱勢家庭,以及偏鄉地區等,組成背景多元、平衡,各代表不同身分與觀點。

桃園市兒少代表 莊廷緯:「讓小孩子去參加這種會議,可以其實讓更多人,去參與這個審議式的民主,或者是讓更多人知道,這個政策推動得怎樣。」

桃園市社會局兒少福利科社工督導 徐雅嵐:「只是透過一個代表的機制,把他們的心聲去反應出來,然後參與政府部門,各項不同的會議裡面。」

為了協助兒少,將想法、意見具體化,相應的培力課程也少不了。

桃園市社會局兒少福利科社工督導 徐雅嵐:「我們會在先前,就會先做很多培訓的動作,那包括安排一些課程,然後包括一些實地的演練、表達意見,如何做意見的形成跟研擬。」

「大家都知道我們一學期有18週,但18週裡面就有一週在宣導這件事情,其實我覺得是一件很不合理的事情。」

不過卻難免也會碰到,高年齡層成為意見領袖,低年齡層成為附和者的問題,這時候就需要成人從旁引導,鼓勵每位代表,都能勇於獨立思考、發表意見。

桃園市社會局兒少福利科社工督導 徐雅嵐:「那當然不可豁免的,比較年紀小一點的孩子,部分有一些可能會比較偏向,先聽聽看大的孩子怎麼說,專員的機制可以引導,這些比較少發言的孩子,也可以在這個過程裡面,多一些的那個意見的發表。」

桃園市兒少代表 黃御程:「年長的兒少們去提供他們自己意見,我們也是會保持著,懷疑跟指正的態度去做詢問。」

兒少代表的想法也有被具體落實,以桃園市為例,像是學區附近增加人行道數量,改善U-Bike使用安全和便利性等,就是將兒少代表們的意見政策化的結果,然而兒福聯盟觀察,即便設置兒少代表提供發聲管道,不過政策成形前,代表們得需要填寫提案單,和各局處進行開會討論等等,嚴謹的正式程序,像是迫使兒少須以大人的模式運作。

兒福聯盟發言人 李宏文:「臺灣的大人,還是希望孩子在談正經事的時候,要用大人的方式來表達,所以孩子就會有點像是,孩子穿大人的衣服,就不太合身。」

桃園市兒少代表 洪秉榮:「其實有些組織,確實會用一些比較專業的術語,可能我們會聽不懂,但其實我們在聽不懂的過程中,其實也可以直接問說,不好意思,剛剛某某某委員說了什麼東西,然後可能我不太清楚。」

桃園市兒少代表 莊廷緯:「就是兒少不一定就是,一定要寫提案單,可以用另外的,像是兒少現在比較喜歡,用報告的方式來做呈現,那讓整個多元化,對兒少會更加的友善這樣子。」

此外,儘管各縣市都有18歲以下的兒少代表,但對於選拔年齡的規定不一,恐怕也會因此忽略特定年齡層的意見,如何進一步完善制度,讓兒少的聲音完整表達、被聽見,也值得政府與民間部門,共同繼續努力。

【照片:報導單位拍攝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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