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權利公約第12條保障「兒童有被傾聽及意見獲得考量的權利」,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為使民眾重視「兒童表意權」,於今(113)年度同步推出橫跨實體刊物、電子書和動畫等媒介的《我有好點子!改造老樹坑》繪本,並於4月2日兒童節前夕在新北市頂溪國小舉辦新書發表會上正式公開。
新書發表會中,不僅邀請衛生福利部李麗芬政務次長共襄盛舉,更有說故事名家彥如姊姊進行繪本說故事活動,透過其生動細膩的講解及引領,讓在場學童們身歷其境,並在故事中思考日常生活中面臨問題可以的解決方法。衛生福利部李麗芬政務次長呼籲,父母、師長及照顧者們應該提供足夠的時間、資源和空間,確保孩子們能夠做好充分準備,有自信、有機會表達他們的意見,是我們責無旁貸的責任。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表示,本次《我有好點子!改造老樹坑》繪本,以孩子們的家庭、校園日常生活作為故事場域,引導大小讀者們進入故事情境中進行反思,透過言言及小默姊弟與同學、老師及父母的對話及互動,思考當面對事件時可以運用哪些方式表達自己的想法,同時父母、師長及照顧者又可以如何考量並做出適當的回應及決定。
除了實體繪本,更有繪本動畫及繪本電子書等多元宣導素材及內容,歡迎搜尋「社會及家庭署FB粉絲專頁」及「兒童權利公約(CRC)資訊網」,網頁內容包含系列宣傳活動及豐富的兒童權利訊息,讓孩子們在閱讀的過程中可以學習傾聽他人意見、並為自己發聲的「表意權」精神。
台灣新生報【記者李嘉祥/台南報導】2024年3月18日 週一 下午8:34
為落實兒童權利公約,臺南市政府社會局運用公彩盈餘基金委外辦理「我是兒少 代表發聲」臺南市兒少代表徽章設計競賽,收到全台近百件投稿,入圍決審創作者齊聚成大未來館進行創作理念發表總決賽。
賽後並進行頒獎典禮;社會局十八日表示,來自臺北的松山家商李秉洋以代表發聲意象的大聲公結合孔廟意象獲得評審肯定榮獲首獎,後續將以該作品延伸製作南市兒少代表配戴徽章。
總決賽評出兒童組及青少組優選及佳作各五名,得分最高者李秉洋獲頒「特優」(首獎),額外頒發一萬元獎勵金及獎牌。
李秉洋說明設計理念,發聲包含說與聽兩大主軸,大聲公代表說、耳朵代表聽,並加入水滴,代表兒少的想法與聲音藉由大聲公被放大,更為兒童人權議題注入活水、被社會聽見,另也融入府城意象,因為受教育權也是重要的兒童權利。
社會局長盧禹璁表示,此次徵件突破傳統由大人直接為兒少決定的框架,透過兒少實際參與,讓徽章圖像更符合兒少視角;收件作品用色繽紛,多件融入黑面琵鷺、安平古堡、七股鹽山、擔仔麵等臺南古蹟、美食等在地特色,以畫筆呈現獨特兒權視角,展現學子創意和想像力。
盧禹璁指出,獲選作品、創作理念公告於活動網頁,另將委請設計專家與首獎獲獎者討論製作實體徽章,並贈予歷屆兒少代表;南市第七屆兒少代表任期從今年一月開始,期盼兒少代表不分世代,以徽章做為理念與經驗的紀念信物,在公共參與路上勇於發聲。
【照片:報導單位記者拍攝使用】
2024/02/23 05:30 自由時報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家事法庭上常考量「兒童的最佳利益」,未成年兒童的意見很重要,但有時無法順利溝通,或部分兒童為符合家長期待,有不同的答案。律師陳佩琪說,家事法庭還有類似第三方鑑定人的「程序監理員」能聲請,他們受過專業訓練,由法院選派,聲請獲准後,會提出鑑定報告,協助法官探知兒童的最佳利益。
程序監理員 提鑑定報告
在「暖爸遷戶籍」的暫時處分裁定中,沒有列出兒童的意見。陳佩琪說,暫時處分類似民事的假執行,由法官裁定家長的行為,通常是由一件訴訟案中分出來的,但因為家事法庭涉及少年或隱私,多數不會公開,因此很難從裁定中窺見案件全貌,另外,沒有公開在判決書的內容,不代表法官不會詢問、採納兒童的意見。
但到底什麼才是兒童的最佳利益?法官必須從客觀的證據去衡量,陳佩琪說,在家事事件法立法後,該法十五條規定,當孩童與父母有利益衝突的疑慮時,或是父母無法替孩子行使代理權,或為了保護孩子的利益時,家長就能付出報酬,聲請「程序監理員」,了解孩子的需求,例如兒童有身心障礙,根本無法表達,那父母就能聲請「程序監理員」做鑑定報告。
程序監理員受過專業訓練,法院可以從社福機關、機構的人員,或律師公會、社工或其他類似公會所推薦的人員,具有性別平權意識、尊重多元文化,並有處理家事事件相關知識的適當人員,列冊、受訓並選任為程序監理員。
陳佩琪說,如果認為聲請程序監理員太麻煩,或是在聲請條件不足的情況下,可以帶孩子去適當的兒童身心科診所,請求專業醫師的評估,評估結果也能提供給家事法庭作為法官評估最佳利益的依據。
【照片:報導單位資料照】
CNMA新聞聯合網/2024.02.01 08:00 記者楊彩婕/新竹縣報導
新竹縣第三屆兒少代表錄取名單出爐!此次共有12位優秀兒少錄取,其中男女各有6位。新竹縣長楊文科表示,為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縣府積極推動兒少培力工作,也期許本屆兒少代表未來共同為社會上不同處境及特性的兒少們來發聲。
社會處指出,新竹縣兒少代表是由一群年滿11歲、未滿18歲,且關心兒少福利與權益相關議題,也踴躍參與公共事務或志願服務的熱血小公民所組成,其中包含不同年齡、性別及族群,為豐富且多元的團體。楊文科表示,兒少代表將透過系列課程培訓,邀請專業講師教授課程,包含獨立思考、議題討論、團隊合作、資料蒐集及整理與製作提案等。
社會處表示,期望透過培力兒少代表,使兒少們實際參與政策決策過程,也藉由積極傾聽兒少們的意見,實踐兒童權利公約;相信透過政府及民間單位的推動,也藉由兒少代表們自身的影響力,將兒少權益相關議題廣泛傳達給身邊所有人。
縣府引用兒童人權之父柯札克所言:「每個孩子都有權利做自己,也有受尊重的權利」,期待在所有人的努力之下,一起守護孩子的權利,也讓孩子學習守護自己的權利,未來縣府會持續提供及結合各項福利資源,讓所有兒少能在竹縣幸福成長。
有關兒少代表之活動及資訊,請追蹤新竹縣第三屆兒少代表臉書粉絲專頁(https://reurl.cc/M4X5dL)。
【照片:活動辦理單位提供報導單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