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違反兒少法

※本專區案件由地方政府裁罰及登錄
裁罰日期
2025.12.30
縣市名稱
台中市
裁罰對象
行為人
廖建瑋即瑋寶商行
裁罰依據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4條第2項
違法條文
違反第46條之1規定
於網路散布、傳送或未採取、未配合防護措施,使兒少得以接取或瀏覽有害身心健康之內容或物品
事實摘要
未採取明確可行之防護措施,使兒少年得以接取或瀏覽情趣用品商品
公告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