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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兒少法

※本專區案件由地方政府裁罰及登錄
裁罰日期
2026.01.13
縣市名稱
澎湖縣
裁罰對象
行為人
林瑞聰
裁罰依據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6條第2項
違法條文
違反第48條第2項規定
利用、僱用或誘迫兒少從事兒少禁入場所之侍應或危險、不正當或足以危害或影響其身心發展之工作
事實摘要
利用、僱用或誘迫兒童及少年從事侍應或從事危險、不正當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