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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兒少法

※本專區案件由地方政府裁罰及登錄
裁罰日期
2013.07.30
縣市名稱
台中市
裁罰對象
行為人
劉泰宏
裁罰依據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7條
違法條文
違反第49條第1項第15款規定
其他對待或利用兒少犯罪或不正當行為
事實摘要
帶領兒童及少年進入有女子坐檯陪侍有礙其身心健康之場所
公告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