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違反兒少法

※本專區案件由地方政府裁罰及登錄
裁罰日期
2014.11.17
縣市名稱
台中市
裁罰對象
行為人
周文華
裁罰依據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7條
違法條文
違反第49條第1項第12款規定
迫使或誘使兒少處於生命、身體易發生立即危險或傷害之環境
事實摘要
對未成年少女散布或播送有害其身心發展之圖片
公告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