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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兒少法

※本專區案件由地方政府裁罰及登錄
裁罰日期
2024.08.26
縣市名稱
新竹縣
裁罰對象
行為人
杜珮寧
裁罰依據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7條
違法條文
違反第49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虐待兒少身心
事實摘要
擔任本縣私立托嬰中心工作人員,對該班幼童有不當對待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