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違反兒少法

※本專區案件由地方政府裁罰及登錄
裁罰日期
2024.04.10
縣市名稱
桃園市
裁罰對象
行為人
洪碩蔓
裁罰依據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7條
違法條文
違反第49條第1項第15款規定
其他對待或利用兒少犯罪或不正當行為
事實摘要
推學生肩膀,致其往後撞到教室的門,致學生哭泣及感到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