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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兒少法

※本專區案件由地方政府裁罰及登錄
裁罰日期
2025.08.20
縣市名稱
苗栗縣
裁罰對象
行為人
劉美惠
裁罰依據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5條第2項
違法條文
違反第47條第3項規定
未拒絕兒少進入涉賭博、色情、暴力等足以危害其身心健康之場所
事實摘要
113年2月1日查獲容留2名未滿18歲兒少於店內
公告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