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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社會保障權」研商會議將於113年6月24日(星期一)下午2時召開

2024-06-07

一、依「國家人權行動計畫」,我國應建立人權指標,行政院爰擬具「各機關建立人權指標及人權統計共通性作業規範(共通性作業規範)」,並擇定6個優先示範之權利項目:人身自由及人身安全權;免於酷刑或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權;適足居住權;享有可達到之最高身心健康標準權;社會保障權;意見自由與言論自由權,以內政部、法務部及本部為主辦機關。

二、本部為建立「社會保障權」,之主辦機關,依「共通性作業規範」,應邀集國家人權委員會、相關機關、民間團體及學者專家、行政院人權處及公約主管機關召開研商會議,以聯合國示範指標為基礎,就社會保障權項下的要素提列對應之結構、過程及結果指標,並釐清子指標對應資料。

三、本部爰規劃召開子指標研商會議,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會議時間:6月24日(星期一)下午2時

(二)會議地點:衛生福利大樓301會議室(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3樓)

(三)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Nc8Yr7FCj5MRV9pg9

四、聯絡人:張先生,電話02-2653-1995,電子信箱sfaa0853@sfa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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