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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影響評估(含兒少權利)(2025年以後)

2025-05-13

一、依114年4月21日行政院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推動小組第六屆第1次會議決定。

二、自2025年7月1日起,法案及中長程計畫函報行政院審查(議)時,應以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建立之「法案及中長程個案計畫人權影響評估機制辦理(對兒少可能直接或間接造成之影響,納入評估範圍;兒童最佳利益、兒童表意及被傾聽權等兒童權利,納入國際人權公約保障權利項目索引表,作為評估項目之一;兒少等處境不利群體如為各該法案或計畫之利害關係人,應列為意見徵詢之對象)。

三、人權影響評估網頁連結(另新開視窗):

https://www.ey.gov.tw/hrtj/99263AF80A7E5AB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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