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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資料說明

資料名稱
有入(出)境紀錄者依年齡、停留境內天數分
資料定義

一、 有戶籍國民:指具有我國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國民。
二、 大陸地區人民:指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三、 香港澳門居民
(一) 香港居民:指具有香港永久居留資格,且未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或香港護照以外之旅行證照者。
(二) 澳門居民:指具有澳門永久居留資格,且未持有澳門護照以外之旅行證照或雖持有葡萄牙護照但係於葡萄牙結束治理前於澳門取得者。
四、 無戶籍國民:指未曾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僑居國外國民及取得、回復我國國籍尚未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
五、 外國人:指持用外國護照入出境者。
六、 年齡:以每年12月31日之實足年齡計算,統計未滿18歳的人。
七、 停留天數:依實際進出情形統計停留我國天數:
(一) 僅有入境紀錄者,統計其入境日期至年底之停留天數;
(二) 僅有出境紀錄者,統計當年1月1日至其出境日期之停留天數;
(三) 有多次入出境紀錄者,則以其入、出境日期計算實際停留我國天數(其中第一次紀錄為出境紀錄者,須加計當年1月1日至其出境日期之天數,最後一次紀錄為入境者,須加計其入境日期至年底之天數)。

提供機關
內政部
更新時間
一、 更新頻率:每年。
二、 最近更新時間:2023年1月。
分析說明

一、 統計對象:當年有入(出)境紀錄之個人(包含同時有出及入境、僅出境及僅入境者)。
二、 統計標準時間: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 分類標準:橫項依「年齡別」及「停留境內天數」分;縱項依「國籍(地區)別」及「性別」分。
四、 資料蒐集方法及編製程序:由內政部移民署依據當年入出境資料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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