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說明
資料名稱
各縣市文化及藝術場館數量
資料定義
本資料主要收錄國立文化設施(含行政法人)、中央主管之文化設施及各縣市文化局處主管(含行政法人)之文化設施數。
註:國立文化設施如國立國父紀念館、國立故宮博物院及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兩廳院等;中央文化設施如六堆客家文化園區、華山文化創意產業園區、郵政博物館等;地方政府文化局主管公立文化設施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臺北市立美術館及臺南市立美術館等。
提供機關
文化部
更新時間
一、 更新頻率:每年。
二、 最近更新時間:2023年12月。
二、 最近更新時間:2023年12月。
分析說明
- 依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之內容,文化資產應用及展演設施產業是指從事文化資產利用、展演設施(如劇院、音樂廳、露天廣場、美術館、博物館、藝術館/村、演藝廳等)經營管理之行業。由於文化設施須投入大額資本,因此國內多數之文化設施主要為政府設立之狀態。
- 2022年各縣市文化及藝術場館數量總計447處,其中以臺北市文化及藝術場館數最多,為74處,其次為臺南市(53處)、高雄市(36處)及臺中市(32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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