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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資料說明

資料名稱
各級學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調查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案件被害人屬實人數
資料定義

各級學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下稱性平法)調查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案件被害人屬實人數。

提供機關
教育部
更新時間
一、 更新頻率:每年。
二、 最近更新時間:2024年8月。
資料說明
  • 資料來源:教育部校園性別事件回復填報及統計系統
  • 統計期間:2016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分組分析變項:學制、性別、各案件類型調查屬實之被害人數量。
  • 資料分析:學生遭遇校園性別事件,仍以性騷擾樣態為大宗,另被害人仍以女性為大宗,惟男性被害人之比例有逐年增加之趨勢。
  • 補充說明:
    • 學校人員知悉疑似校園性別事件即通報,但事件是否進入調查程序,依據性平法第31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尚需經被害人、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提出申請調查、經任何人提出檢舉,或經學校性平會以公益考量決議以檢舉案進行調查。
    • 實務上,通報事件無被害人申請調查或檢舉調查、被害人無意願參與調查程序,均屬通報事件未進入調查程序。倘所通報事件經學校性平會開會討論,考量並未涉及公益,且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亦表明不願申請調查時,性平會得僅就相關安全之改善、課程教學之落實、校園宣導或輔導等事宜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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