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說明
資料名稱
地方檢察署辦理刑法第242條案件統計
資料定義
- 刑法第242條:Ⅰ. 移送前二條之被誘人出中華民國領域外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Ⅱ.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 偵查終結起訴係指檢察官偵查犯罪事實,蒐集證據,確定涉案被告之犯罪行為成立後,依法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法院對特定案件進行審判者;執行裁判確定有罪係指經法院終審裁判確定科處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等刑及依刑法第61條免除其刑,經移送檢察機關執行者。
提供機關
法務部
更新時間
一、 更新頻率:每年。
二、 最近更新時間:2024年1月。
二、 最近更新時間:2024年1月。
分析說明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公務統計系統。
- 統計期間:2017年至2023年。
- 分組分析變項:犯罪人之性別、年齡別。
- 資料分析:
(一)2017年至2023年偵查終結起訴人數:刑法第242條案件偵查終結起訴人數各年均不及5人,以2017年及2018年起訴4人最多,2022年及2023年無起訴人數。
(二)2017年至2023年執行裁判確定有罪人數:執行刑法第242條案件裁判確定有罪人數僅2017年及2019年各1人,均為女性,年齡均為20歲至30歲未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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