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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資料說明

資料名稱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2條申請機構安置之兒少人數
資料定義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2條:兒童及少年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其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之申請或經其同意,協調適當之機構協助、輔導或安置之:

  • 違反第43條第1項、第47條第1項規定或從事第48條第1項禁止從事之工作,經其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盡力禁止而無效果。
  • 有偏差行為,情形嚴重,經其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盡力矯正而無效果。
提供機關
衛生福利部
更新時間
一、 更新頻率:每年。
二、 最近更新時間:2023年9月。
分析說明

2014年起人數持續增加,至2016年最多,為47人。2017年起則持續下降,2022年最少,為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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