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傳媒 胡晴美2024年4月14日 週日 下午2:09
每一個寶寶的誕生,都是令人開心與喜悅的!為人父母莫不希望新生的寶貝能平安健康長大,但寶寶出院返家過程中的第一次乘車安全嗎?隨著寶寶漸漸長大,每一次外出時的乘車也安全嗎?其實,只要牢記4口訣並正確使用適合兒童的後向式汽車安全座椅,就能守護兒童的乘車安全。
兒童未乘坐安全座椅死亡率增加
根據美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局NHTSA 的交通事故統計,兒童未乘坐安全座椅,死亡率是乘坐者的8倍。國民健康署110年國民健康訪問調查結果顯示,未滿4歲兒童每次乘坐轎車時,有將近1成8的家長不常將兒童安置在安全座椅上,其中家有3歲到未滿4歲的兒童的家長中,更有將近2成的家長從來沒有將兒童安置在安全座椅上。
此外,新聞事件時有所聞,兩車發生車禍,車內受到嚴重撞擊,車上妻子僅受輕傷,但妻子手中懷抱著剛滿月的嬰兒,就沒有那麼幸運,因為未依規定乘坐汽車安全座椅,搶救後仍宣告不治;也有駕駛路途中自撞路燈桿,車上載了2名友人、妻子及6個月大的男嬰,自撞事故發生後,發現車內沒有汽車安全座椅,最後導致駕駛不治,男嬰被救出時昏迷。提醒家長們,不論路途的遠近,千萬不可輕忽兒童乘車使用汽車安全座椅的重要性。
準備適齡汽車安全座椅 牢記「後、安、固、指」使用之4要訣
行車時使用安全座椅可降低兒童頸部73%衝擊力、減少71%死亡率,後向乘坐的安全性提高75%。因此,國民健康署吳昭軍署長呼籲,家長務必幫嬰兒準備符合國家標準CNS 11497檢驗規定之適齡汽車安全座椅,並牢記以下4口訣,於每次乘坐轎車時,將兒童安置在安全座椅上,讓每位兒童都能安心出門、平安返家。
一、「後」:只安裝於「後」座,並選用「後」向式安全座椅。
二、「安」:請依循各廠牌說明書「安」裝安全座椅。
三、「固」:安裝完成後,必須確認安全座椅穩「固」不搖晃。
四、「指」:確認寶寶繫緊安全帶,並保留一「指」寬的空隙。
【照片:報導單位引用照/ photo-ac@ACworks】
兒童權利公約第12條保障「兒童有被傾聽及意見獲得考量的權利」,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為使民眾重視「兒童表意權」,於今(113)年度同步推出橫跨實體刊物、電子書和動畫等媒介的《我有好點子!改造老樹坑》繪本,並於4月2日兒童節前夕在新北市頂溪國小舉辦新書發表會上正式公開。
新書發表會中,不僅邀請衛生福利部李麗芬政務次長共襄盛舉,更有說故事名家彥如姊姊進行繪本說故事活動,透過其生動細膩的講解及引領,讓在場學童們身歷其境,並在故事中思考日常生活中面臨問題可以的解決方法。衛生福利部李麗芬政務次長呼籲,父母、師長及照顧者們應該提供足夠的時間、資源和空間,確保孩子們能夠做好充分準備,有自信、有機會表達他們的意見,是我們責無旁貸的責任。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表示,本次《我有好點子!改造老樹坑》繪本,以孩子們的家庭、校園日常生活作為故事場域,引導大小讀者們進入故事情境中進行反思,透過言言及小默姊弟與同學、老師及父母的對話及互動,思考當面對事件時可以運用哪些方式表達自己的想法,同時父母、師長及照顧者又可以如何考量並做出適當的回應及決定。
除了實體繪本,更有繪本動畫及繪本電子書等多元宣導素材及內容,歡迎搜尋「社會及家庭署FB粉絲專頁」及「兒童權利公約(CRC)資訊網」,網頁內容包含系列宣傳活動及豐富的兒童權利訊息,讓孩子們在閱讀的過程中可以學習傾聽他人意見、並為自己發聲的「表意權」精神。
台灣新生報【記者李嘉祥/台南報導】2024年3月18日 週一 下午8:34
為落實兒童權利公約,臺南市政府社會局運用公彩盈餘基金委外辦理「我是兒少 代表發聲」臺南市兒少代表徽章設計競賽,收到全台近百件投稿,入圍決審創作者齊聚成大未來館進行創作理念發表總決賽。
賽後並進行頒獎典禮;社會局十八日表示,來自臺北的松山家商李秉洋以代表發聲意象的大聲公結合孔廟意象獲得評審肯定榮獲首獎,後續將以該作品延伸製作南市兒少代表配戴徽章。
總決賽評出兒童組及青少組優選及佳作各五名,得分最高者李秉洋獲頒「特優」(首獎),額外頒發一萬元獎勵金及獎牌。
李秉洋說明設計理念,發聲包含說與聽兩大主軸,大聲公代表說、耳朵代表聽,並加入水滴,代表兒少的想法與聲音藉由大聲公被放大,更為兒童人權議題注入活水、被社會聽見,另也融入府城意象,因為受教育權也是重要的兒童權利。
社會局長盧禹璁表示,此次徵件突破傳統由大人直接為兒少決定的框架,透過兒少實際參與,讓徽章圖像更符合兒少視角;收件作品用色繽紛,多件融入黑面琵鷺、安平古堡、七股鹽山、擔仔麵等臺南古蹟、美食等在地特色,以畫筆呈現獨特兒權視角,展現學子創意和想像力。
盧禹璁指出,獲選作品、創作理念公告於活動網頁,另將委請設計專家與首獎獲獎者討論製作實體徽章,並贈予歷屆兒少代表;南市第七屆兒少代表任期從今年一月開始,期盼兒少代表不分世代,以徽章做為理念與經驗的紀念信物,在公共參與路上勇於發聲。
【照片:報導單位記者拍攝使用】
2024/02/23 05:30 自由時報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家事法庭上常考量「兒童的最佳利益」,未成年兒童的意見很重要,但有時無法順利溝通,或部分兒童為符合家長期待,有不同的答案。律師陳佩琪說,家事法庭還有類似第三方鑑定人的「程序監理員」能聲請,他們受過專業訓練,由法院選派,聲請獲准後,會提出鑑定報告,協助法官探知兒童的最佳利益。
程序監理員 提鑑定報告
在「暖爸遷戶籍」的暫時處分裁定中,沒有列出兒童的意見。陳佩琪說,暫時處分類似民事的假執行,由法官裁定家長的行為,通常是由一件訴訟案中分出來的,但因為家事法庭涉及少年或隱私,多數不會公開,因此很難從裁定中窺見案件全貌,另外,沒有公開在判決書的內容,不代表法官不會詢問、採納兒童的意見。
但到底什麼才是兒童的最佳利益?法官必須從客觀的證據去衡量,陳佩琪說,在家事事件法立法後,該法十五條規定,當孩童與父母有利益衝突的疑慮時,或是父母無法替孩子行使代理權,或為了保護孩子的利益時,家長就能付出報酬,聲請「程序監理員」,了解孩子的需求,例如兒童有身心障礙,根本無法表達,那父母就能聲請「程序監理員」做鑑定報告。
程序監理員受過專業訓練,法院可以從社福機關、機構的人員,或律師公會、社工或其他類似公會所推薦的人員,具有性別平權意識、尊重多元文化,並有處理家事事件相關知識的適當人員,列冊、受訓並選任為程序監理員。
陳佩琪說,如果認為聲請程序監理員太麻煩,或是在聲請條件不足的情況下,可以帶孩子去適當的兒童身心科診所,請求專業醫師的評估,評估結果也能提供給家事法庭作為法官評估最佳利益的依據。
【照片:報導單位資料照】